question-icon 工伤脚骨折赔偿手续怎么办?

我在工作的时候脚骨折了,已经确定是工伤。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赔偿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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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脚骨折需要办理赔偿手续时,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您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关键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您的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等。总之,在办理工伤脚骨折赔偿手续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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