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工费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现在想了解下工伤骨折的工费赔偿问题。不知道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的,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自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希望懂的人能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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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工费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赔偿问题的重要法规,依据该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工伤骨折的工费赔偿,其中一个重要部分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除了停工留薪期工资,还可能涉及伤残赔偿。如果工伤骨折导致职工身体残疾,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待遇。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关于赔偿流程,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工伤认定完成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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