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内部有人被怀疑侵占公司财产。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的行为算职务侵占罪,想了解一下认定职务侵占罪的标准是什么,依据什么来判断是否构成这个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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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要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是主体方面,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的单位,范围比较广,包括各种性质的公司、企业,还有一些社会团体等。比如在私企工作的员工、国有企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等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其次是行为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谓职务上的便利,就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所具有的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比如会计利用自己管账的职务便利,出纳利用自己保管现金的便利等。如果只是利用在单位工作,熟悉环境等方便条件,而不是利用职务权力,那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再次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他是有意识地想要把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而不是因为疏忽或者其他意外情况导致财物的占用。 最后是数额方面,侵占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才能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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