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租赁合同该如何谈判?


在中断租赁合同进行谈判时,我们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同时,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在几种法定情形下,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要提前中断租赁合同,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比如,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像自然灾害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或者租赁物存在重大瑕疵,影响到了正常的使用功能等,这些情况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的。 在谈判过程中,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首先,要主动、诚实地向对方说明中断合同的原因。比如,如果是因为工作调动到外地,无法继续租赁该房屋,要把实际情况清晰地告知对方。这样可以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诚意,减少对方的抵触情绪。 对于违约赔偿问题,要依据合同约定来协商。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提前中断合同的赔偿方式和金额,那么双方可以围绕这个约定进行讨论。例如,合同约定提前中断合同需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在谈判时可以考虑是否能够降低这个赔偿金额。可以向对方提出,自己会积极协助寻找新的承租人,以减少对方的损失,以此来争取降低赔偿额度。 在谈判时,还要考虑对方的利益和需求。比如,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搬离房屋,并且保证房屋的完好无损。这样可以让对方感受到你在努力减少对他们的影响,增加谈判成功的可能性。 如果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调解。比如,找当地的居委会、房地产中介机构或者专业的调解机构等,他们可以从中斡旋,帮助双方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