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时回迁房该如何保障?


在开发商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回迁房权益的保障是众多回迁户关心的重要问题。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来探讨如何保障回迁房权益。首先,我们要了解回迁房权益的法律性质。回迁房权益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产生的债权,但在一定条件下具有物权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这表明,回迁房权益具有一定的优先性。其次,在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后,回迁户需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步骤,只有申报了债权,回迁户的权益才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考虑。回迁户在申报债权时,要提供相关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对回迁房的权益。再者,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有一定的顺序。虽然回迁房权益具有优先性,但具体的实现还需要根据破产财产的情况来确定。如果破产财产足够,回迁户可以按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获得回迁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回迁户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此时,回迁户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等途径,积极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制定,争取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回迁户认为自己的权益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回迁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对回迁房的权益,并要求开发商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诉讼过程中,回迁户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总之,在开发商破产清算时,回迁户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报债权,积极参与破产程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