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税务退回个税手续费该如何做分录?
我公司收到了税务退回的个税手续费,但是我不太清楚在财务上该怎么处理,不知道该如何做分录。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正确的分录做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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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收到税务退回个税手续费的分录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个税手续费返还的概念。个税手续费返还,简单来说,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税务机关会按照一定比例(通常是2%)给予企业的手续费返还。这其实是对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财务处理原则,对于收到税务退回的个税手续费,会计分录的处理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企业将这笔手续费用于奖励办税人员,那么在收到手续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 - 个税手续费”。当奖励给办税人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 - 个税手续费”,贷记“库存现金”等。这里依据的是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实质,将其作为一项代收代付的款项处理。 如果企业将这笔手续费用于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等其他用途,那么在收到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同时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因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中的“经纪代理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在会计处理上要体现出增值税的核算。 总之,正确处理收到税务退回个税手续费的分录,不仅要依据企业的实际用途,还要严格遵循相关的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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