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变更为不动产权证时除名该怎么办?
我家之前的房产证上有好几个人的名字,现在想把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去掉,正好赶上要把房产证变更为不动产权证。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要怎么操作才能完成除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会不会很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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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变更为不动产权证的过程中进行除名操作,涉及到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除名的原因,常见的原因有买卖、赠与、继承等。不同的原因对应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如果是基于买卖的原因进行除名,比如房产证上的一方将自己的份额卖给其他共有人。这种情况下,需要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合同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然后,买卖双方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除名操作。 若是赠与除名,即房产证上的一方将自己的份额赠与其他共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和受赠人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之后,双方同样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要是因为继承导致除名,例如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去世,其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继承编的规定,需要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证明。继承人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如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继承登记,完成除名。 在办理这些手续时,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可能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具体的税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总之,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就能顺利完成房产证变更为不动产权证时的除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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