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辞职后社保该如何续交?
我之前是事业编制人员,现在已经辞职了。不知道辞职后社保该怎么处理,是自己接着交,还是有其他办法?我对这方面政策不太了解,也不知道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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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业编制人员辞职后,社保续交有几种常见的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的含义,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如果您辞职后很快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那么新单位会按照规定为您办理社保续交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新单位会在录用您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为您办理社保增员,将您的社保关系转入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费用。 要是辞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您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交社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通常可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具体操作流程是,您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的基数和比例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是根据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确定。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您已经有了创业的打算,成立了自己的公司,那么可以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先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开户手续,之后按照规定为员工(包括您自己)缴纳社保。这同样遵循《社会保险法》中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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