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女主人离婚时房产怎么判?

我在婚姻期间买了房子,我是女方。现在打算离婚,对房子的判决情况不太清楚。想知道在不同出资、登记情况下,房子到底会怎么判,是归我还是会被分割,希望能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判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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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买房女主人涉及房产的判决,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如果该房产是女方本人全额出资购买,并且产权证书明确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那么在婚姻关系破裂进行财产分割时,这处房产归女方所有。这是因为房产是女方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自然属于女方。《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要是产权证书上同时记载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在离婚诉讼里,该房产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因为双方名字都在房产证上,表明双方对房产都有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该房产是女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那么不管产权证书上是否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在离婚诉讼中,这处房产都被当作夫妻共有财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虽然女方婚前付首付,但婚后共同还贷,共同为房产增值做贡献,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倘若产权证书仅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在离婚诉讼里,该房产一般仍被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过对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女方需要向男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因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有男方的付出。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 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是指一方因另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共同事务(如共同还房贷)的付出,而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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