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乡下的房子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在乡下有一套房子。现在就想知道这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怎么判。不知道是会直接判给某一方,还是会按照什么标准来分,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规则和可能出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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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乡下房子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性质,看它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等都在此列。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相关规定。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若无其他约定,通常归婚前建造方所有。要是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且以子女名义报建,婚后建造的,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农村房屋,分割方式一般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院在判决时还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会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基本居住权利。同时,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前提,农村的房产一般只能出售给同村村民,这也会影响房屋的分割和判决。 相关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们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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