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个月的工资在一个月发如何扣税?

我这个月公司把前两个月的工资一起发了。之前工资都是正常按月扣税,现在两个月工资合并到一个月发,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扣税了。是和平时一样按月算,还是会有其他算法呢?我担心扣税不对,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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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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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个月的工资在一个月发放时,扣税方式需要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来执行。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综合所得来计算纳税的,综合所得包含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 累计预扣法的原理,简单来说,就是把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去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对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去已预扣预缴税额,得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对于两个月工资在一个月发放的情况,单位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还是按照累计预扣法来操作。把这两个月的工资合并计入发放当月的累计收入中,然后按照上述累计预扣法的步骤计算应纳税额。举个例子,假设每月工资收入是5000元,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正常情况下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是5000 - 5000(减除费用) = 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两个月工资10000元在一个月发放,累计收入就是10000元,累计减除费用是500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 - 5000 = 5000元,按照对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也明确了累计预扣法的具体计算公式和操作方法。所以,即使两个月工资在一个月发放,也是按照综合所得累计预扣法来扣税,不会因为发放方式的改变而采用特殊的扣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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