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该如何解除?
我公司有个员工,在和我们签合同的同时还在其他公司上班,感觉对我们的工作有影响。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员工,我们公司要怎么合法地解除和他的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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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解除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念。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比如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如果员工的双重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产生了严重影响,例如导致其本职工作频繁出错、无法按时完成任务等,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严重影响”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性质、岗位要求等来判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后,向员工提出要求其改正,停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关系,但员工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一般来说,需要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依据,并在通知中明确解除的日期等信息。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如结算工资、出具离职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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