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公司名下房产该如何办理过户?

我所在的公司近期打算将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过户,不太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想知道从签订合同到最终完成过户,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注意什么,以及需要准备哪些具体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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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公司名下房产办理过户,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公司要与房产的买受人签订交易合同或协议。这是房产过户的基础,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产的基本信息、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 其次,买受人需要交纳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然后,双方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 不动产权属证书; 2.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 分割、合并协议; 5.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 其他必要材料。并且,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最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核发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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