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房屋灭失后,是否还有继承权?

家里老人留下的房子因为一些原因比如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等灭失了,现在家族里对于是否还能继承这部分权益有不同看法。想知道在这种房屋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子女等继承人究竟还有没有继承权,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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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父母房屋灭失的情况下,一般仍然有继承权。 首先,要理解遗产的概念。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房屋作为常见的遗产类型之一,当它灭失时,并不意味着继承权就随之消失。虽然房屋这一具体的财产形式不存在了,但基于该房屋所产生的权益依然存在。例如,若房屋是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灭失,继承人可以就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继承。 其次,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这表明,在房屋灭失的情况下,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顺序并不会发生改变。 然而,如果是非人为原因导致房屋灭失,且不存在其他相关权益(如保险赔偿等),由于财产灭失,权利行使的前提不存在,那继承权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如果是人为损害导致房屋灭失,继承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即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来主张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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