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由我来继承。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继承这套房产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担心如果要交的话,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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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以上这几种情形下,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等符合上述条件的方式继承房产,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不过,如果继承房产后再进行转让,就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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