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交差额税吗?
我父母去世后留给我一套房产,我打算把这套房子卖了。听人说继承房产再出售可能要交差额税,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问问继承父母房产到底需不需要交差额税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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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继承父母房产是否需要交差额税,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差额税,这里一般指的是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计算方式,就是用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照一定比例来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继承的房产,如果继承人将其出售,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如果该房产是继承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购买时间超过五年,那么出售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不需要交所谓的差额税。这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指的是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购买时间超过五年”是从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者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开始计算。 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满五唯一”的条件,出售继承所得房产时,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式通常就是按照差额的20%来征收。比如,你继承的房子当初购买价格是50万,出售价格是100万,中间差额50万,若没有其他合理费用扣除,那么可能需要缴纳50万×20% = 10万的个人所得税。不过,具体的征收情况还可能会受到当地税收政策和实际操作的影响。所以,在涉及继承房产出售和交税问题时,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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