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方代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前段时间看中一套二手房,因为有事不能亲自签合同,就让朋友代我签了。现在我有点担心这合同是否有效,会不会后面出现什么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买方代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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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买方代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则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如果买方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并且明确授予了代签的权利,有书面的授权委托书,详细说明了代理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那么代签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其法律后果由买方承担。 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委托,但事后买方对代签合同的行为进行了追认,认可了这份合同,那么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此外,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也是有效的。表见代理需要满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这一条件。例如,代签人持有买方的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的复印件等能让卖方合理认为其有代理权的材料,且卖方是善意无过失的,那么该代签行为就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反之,如果既没有授权委托,事后也没有得到买方追认,且不构成表见代理,那么代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对买方不发生效力,卖方可能有权要求代签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为了避免合同效力纠纷,在代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确保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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