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以孩子名义买房是否和对方有关系?
刚离婚,打算用自己的钱以孩子名义买套房子。就怕和前任还有牵扯,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看,这样买的房子到底和对方有没有关系呀?想详细了解下这其中的法律规定和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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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以孩子名义买房,通常和对方没有关系。首先,离婚时夫妻双方已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之后各自财产相互独立。若用自己离婚后所得的个人财产以孩子名义购房,资金来源与前配偶无关,所购房产自然也与对方无关联。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孩子名义购房,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孩子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均无权处理。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孩子不幸意外去世,在孩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方作为孩子的父/母,属于孩子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房屋作为孩子的遗产,对方是可以继承的。原则上,十八周岁成年可以订立遗嘱,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订立遗嘱,若不想让对方继承房子,可在遗嘱中明确表示。 相关概念: 法定代理人:就是法律规定的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一般就是法定代理人。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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