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乐捐是否合法?
我所在的公司经常以各种理由让员工‘乐捐’,不捐还会被领导批评。我心里很不情愿,但又怕得罪领导。我想知道公司这种让员工乐捐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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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员工‘乐捐’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这里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而所谓的‘乐捐’,从本质上来说,如果是公司强制要求员工进行的,那就并非员工自愿的捐赠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让员工‘乐捐’,如果是通过扣除员工工资的方式来实现,这实际上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此条法律规定。 再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而公司让员工‘乐捐’并不在这些法定的可以代扣工资的范围内。 所以,当公司强制员工‘乐捐’时,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这种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公司停止并返还扣除的款项。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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