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违建说不拆给经济补偿是否可行?
我家邻居建了个违建,我让他拆除,他说不拆了,给我经济补偿。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也不确定能不能接受这补偿,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邻居家违建不拆而给予经济补偿是否可行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违建”的概念。违建,就是指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建造的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违建的存在本身是不合法的,相关部门有权要求违建者进行整改或拆除。 从邻居提出给予经济补偿而不拆除违建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违建对周边的公共利益可能造成影响,比如影响通风、采光、消防通道等,即便给予你个人经济补偿,也不能弥补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另一方面,接受经济补偿并不能使违建变得合法。如果邻居的违建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相关部门依旧会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其拆除。 对于你个人而言,接受这种经济补偿也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因为这种私下的补偿协议可能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之后相关部门介入要求拆除违建,你可能还需要将补偿款退还,甚至可能因为接受补偿而被认定为与违建者存在不当利益关系。所以,不建议你接受邻居给予的经济补偿来允许其保留违建。最好的做法是,及时向当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由他们依法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