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未得到补偿是否不具备利害关系?
我家房子被征收了,但是一直没拿到补偿款。现在有人说征收没补偿就和我不具备利害关系,我不太理解。我觉得这和我关系大了,房子没了钱也没拿到。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征收未得到补偿到底是不是不具备利害关系啊?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未得到补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具备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通俗来讲,就是某件事情的结果会对特定人的权利、利益产生影响。在房屋征收中,征收行为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财产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明确了被征收人有获得补偿的权利。当征收方实施征收行为却未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时,被征收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了损害,这就表明被征收人与征收行为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利害关系。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被征收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征收行为及补偿事宜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被征收人在征收未得到补偿的情况下,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这种侵害与征收行为直接相关,所以被征收人与征收行为具备利害关系。这也保障了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能够通过法律手段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