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倒闭了,员工的工资该如何解决?


当公司倒闭时,员工工资的解决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相关法律概念。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费用等。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债务,例如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里的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等,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例如,公司破产财产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不足以全额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就会按照员工工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另外,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破产清算组会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或者设立其他企业转移公司财产的,员工可以请求以同时是股东的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