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的债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吗

最近在处理一些婚姻相关事务,对债务问题有些疑惑。想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的债是不是都得夫妻一起承担啊?就想弄清楚具体在哪些情况下算共同债务,哪些不算,希望能有个详细准确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婚姻债务
  • #共同债务
  • #债务认定
  • #婚姻法律
  • #夫妻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并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去偿还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这很好理解,比如夫妻二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向别人借钱,那这笔钱就是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负责还。 二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举个例子,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钱,后来另一方知道了这件事,明确表示同意一起承担这笔债务,那这也属于共同债务。 三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日常的买菜、水电费、孩子的学费等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开销而借的钱,就算只有一方去借,也属于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一个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虽然另一方没签字也不知情,但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共同经营上,那它就是共同债务。总之,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要依据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