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算收入吗?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拿到了一笔拆迁补偿款。我不太确定这笔钱在法律上算不算收入。因为之后可能涉及一些经济方面的事务,比如申请贷款、纳税等,都可能和收入情况挂钩。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拆迁补偿款到底算不算收入呢?
展开


要判断拆迁补偿款是否算收入,需要分情况来看。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收入通常指个人或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而拆迁补偿款是因房屋被征收拆迁,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给予被拆迁人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从性质上看,拆迁补偿款主要是对被拆迁人失去房屋等财产权益的一种补偿,目的是弥补其因拆迁遭受的损失,而并非是通过生产经营、提供劳务等常规获取收入的方式取得的。 在税务方面,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拆迁补偿款和我们通常理解的应税收入是有区别的。所以,从法律和税收政策层面综合来看,拆迁补偿款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日常经营等活动产生的收入。不过,在一些经济事务评估中,比如银行在评估个人还款能力时,可能会将其视为一种临时性的资金流入来综合考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