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算正式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去申请了离婚登记,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我不太清楚这个阶段算不算正式离婚了,我和对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到底是什么状态呢,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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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并不算是正式离婚。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只有过了这个冷静期,双方再在规定时间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双方还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享有和承担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完成了所有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拿到离婚证,才算是正式离婚。所以,离婚冷静期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阶段,并非意味着正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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