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我是一名职工,有次下班因为有点急事就提前走了,结果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早退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心里一直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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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工伤的基本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原本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 对于早退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存在一定争议。从严格意义上讲,早退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但这并不直接否定其“上下班”的目的。虽然早退是违反单位规定的行为,但它和是否认定工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职工早退只是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其目的仍然是从工作单位回到居住地,那么可以认为符合“上下班”的目的。 关键在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规定,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这就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明确职工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如果职工在事故中承担的是非主要责任,比如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在满足“上下班途中”条件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用人单位对于职工早退一般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即使职工早退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职工的早退行为进行处理。所以,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上下班途中”的认定以及事故责任的划分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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