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未请假早退,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
我是一名老师,最近学校有个女老师没请假就早退了,结果途中遭遇车祸。我挺关心这事儿的,就想了解一下这种没请假早退,然后路上出车祸的情况,到底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主要是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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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未请假早退,途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正常理解是劳动者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内的行程。 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女教师未请假早退,没有经过正规程序,领导也不知情,又没有其他正当理由,这种情况下,早退不属于正常的下班时间,不在法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范畴,所以通常不算工伤。因为工伤认定中对“上下班途中”的时间合理性有要求,正常应该是符合单位上下班时间安排且出发时间合理的情况。 但另一种观点也有法律依据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某些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提前下班,虽然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可能损害用人单位利益,但这只是用人单位内部管理问题,并未改变其“上下班途中”的本质。只要女教师在此次车祸中不是主要责任,就符合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这一工伤认定情形,那么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与是否构成工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所以,女教师未请假早退途中遇车祸,不能简单判定是否为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结合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规定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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