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不能超过工资百分之二十是真的吗?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因为一点小失误,公司要罚我款。我听说罚款不能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想问问这个说法是不是真的呀?要是公司罚我的钱超过了这个比例,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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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不能超过工资百分之二十这种说法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这主要涉及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处罚的情况。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如果因为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这一规定出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该条文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小张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他的失误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要从他工资里扣除赔偿款,那么每月最多扣除5000×20% = 1000元。扣除后小张当月工资剩余4000元,如果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4000元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扣除就是符合规定的。要是扣除1000元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了,那就只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工资。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既保障了用人单位在因劳动者过错遭受损失时获得赔偿的权利,又避免了用人单位随意高额罚款,过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比例超过了20%,并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协商不成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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