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朋友赠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朋友在我没离婚的时候送了我一套房子,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我和我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呀?我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就想了解一下这种没离婚时朋友送的房子到底怎么算,归属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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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朋友赠送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是只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朋友在赠送房子时,明确通过赠与合同等书面形式确定房子只归你一方所有,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朋友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给你一人,也没有相关书面约定,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如果朋友写了赠与合同,说明房子只给你一个人,那这房子就和你的配偶没关系;要是没有这样的明确表示,那这房子就是你和配偶共同拥有的。 总之,判断的关键在于赠与人有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归一方所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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