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天买房是否算个人财产?
我刚和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当天就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套房子。现在前夫说这房子是我们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买的,应该有他一份。我就想知道,离婚当天买的房,到底算不算我个人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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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离婚当天买房是否算个人财产,关键在于确认购房资金的来源以及离婚手续的完成情况。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明确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如果离婚手续已经合法、正式地办理完毕,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此终结。此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比如,一方使用自己在婚前就已经存在的积蓄,或者离婚时分割得到明确属于自己的财产去买房,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应归购买者个人所有。 然而,如果购房资金存在争议,情况就会变得复杂。例如,购房资金中有一部分是在离婚手续办理前就已经筹备,但尚未实际支付购房款,并且这部分资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确定房屋归属时可能会产生纠纷。又或者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购房资金是来自于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所以,要准确判断离婚当天所购房屋是否为个人财产,需要结合具体的资金来源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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