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多了不主动退还该如何处理?
我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最近发现有员工工资发多了,和对方沟通后,对方却不打算退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保障我们能追回多发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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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资发多了员工不主动退还,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尝试与员工友好协商,说明情况,请求其退还多领的工资部分。因为从法律角度讲,员工多领的工资属于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也就是说,员工没有合法依据多拿了工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返还。 若协商不成,对于在职员工,用人单位和员工均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双方可依照法律规定,前往用人单位所属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用人单位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等。 若是离职员工多领工资且数额较小,大多数用人单位可能不会严格追究;但如果数额较大,用人单位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员工偿还不当得利。这里要注意,针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端,仲裁期限应以一年为准。这意味着,当事人必须从知晓或应当知晓相关事实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总之,用人单位要及时采取合适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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