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登记后买房在男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老公买了套房子,只写了他自己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想了解一下,这种婚后买的房子但在男方名下的情况,到底怎么判定是不是共同财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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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后买房在男方名下,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在婚姻登记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这套房子,即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收入一起用来支付购房款,不管写谁的名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这套房子是男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并且仅仅登记在他自己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在结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房子且只写自己名字,这房子就是他个人的。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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