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确权只登记不发证合法吗?

我家房子进行了房屋确权登记,但是一直没给发证。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这种只登记不发证的情况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我家这种情况正不正常,会不会影响我们对房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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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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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只登记不发证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房屋确权是指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房屋登记是房屋确权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而房屋产权证书则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屋物权的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这意味着,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房屋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登记在了不动产登记簿上,物权就已经发生了效力。所以,仅从物权效力角度看,只登记不发证并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 然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完成登记后,有义务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如果只进行了登记却不发证,这是不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比如登记部门工作流程问题、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小瑕疵需要进一步核实等。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房屋权利人可以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具体原因,要求其按照规定及时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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