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是按照底薪还是综合工资呢?
我不太清楚公积金缴纳的基数确定方式。发工资时发现公积金好像扣得不多,我想知道公积金缴纳到底是按照底薪来算,还是综合工资来算呢?这样我就能明白公司给我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合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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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基数的确定是许多职工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公积金缴纳到底是按照底薪还是综合工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底薪”和“综合工资”的概念。“底薪”通常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基本报酬,一般不包含奖金、津贴等其他收入部分。而“综合工资”则是劳动者一个月内获得的所有劳动报酬总和,它包括了底薪、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各类收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这里提到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实际上更倾向于“综合工资”的概念。它涵盖了职工在过去一年中所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收入,然后通过计算平均值来确定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例如,小李去年每月底薪是3000元,但他还有绩效奖金、节日津贴等其他收入,全年的总收入平摊到每个月后是5000元,那么他今年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就应该按照5000元来计算,而不是3000元的底薪。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按照底薪来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按照自己的实际综合工资来确定公积金缴纳基数。如果职工发现单位存在少缴公积金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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