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只有一份算违法吗
最近遇到拆迁的事儿,和拆迁方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只有一份合同。心里很不踏实,担心这样会有问题。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说,拆迁合同只有一份这种情况算违法吗?要是不违法的话,会存在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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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并没有明确规定拆迁合同必须签署多份,所以仅签署一份拆迁合同并不违法,也不会对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从合同成立的角度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这意味着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即使只有一份合同也是有效的。 不过,从风险控制和预防的角度考虑,建议各方当事人都持有一份合同副本。如果只有一份合同,对于未持有合同的一方来说,风险会显著增加。比如,当对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未持有合同的一方要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以及对方的违约行为就会比较困难。要是因此提起诉讼,还可能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导致法院拒绝立案或者在立案审理后败诉 。 此外,拆迁合同本身的合法性还取决于内容和签署流程。拆迁合同必须遵循《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要体现征收程序、补偿标准以及被征收人权益保护等规定,签署过程要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欺骗、威胁等不当行为。只要内容合法、签署合法,即便只有一份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相关概念: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即双方达成了合意,合同自此产生。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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