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板让员工承担损失合法吗?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最近老板说因为一些工作失误让我承担部分损失。我觉得这失误不完全是我的责任,而且我也没和公司签过相关要我担责的协议。我想知道老板这样要求我承担损失,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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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损失追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老板让员工承担损失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一下用人单位的损失追偿权。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这里的“故意”很好理解,就是劳动者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单位带来损失,还去这么做。而“重大过失”呢,就是劳动者没有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损失赔偿的明确约定,老板让员工承担损失就是有法律依据的。 然而,如果劳动者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只是因为一般的工作失误,或者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损失是由劳动者造成的,又或者双方没有相关的合同约定,那么老板要求员工承担损失就是不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拒绝老板不合理的要求。如果老板强行扣除员工工资来弥补所谓的损失,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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