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小学不交一金合法吗?
我在公立小学工作,发现学校一直没给我们交住房公积金。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不知道公立小学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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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金”通常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从法律规定来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公立小学来说,它属于事业单位,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所以,如果公立小学不给职工交住房公积金,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你所在的公立小学存在不交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学校进行沟通,向学校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学校为你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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