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收房就要交物业费合法吗?
我买了套新房,开发商通知我去办交房手续,但我因为一些事情还没去收房。结果物业就催我交物业费,说从通知交房的时候就要开始算。我觉得我都还没住进去,凭啥要交物业费,想问问这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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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还没收房是否就要交物业费这个问题前,我们得先弄清楚物业费是什么。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关于未收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要分情况来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如果开发商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通知业主收房,而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那么即便业主没有实际入住,通常也需要从通知收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物业费。这是因为此时房屋的风险和管理责任已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身上,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比如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安保等,所以业主有义务支付物业费。 然而,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不符合交付条件的情况,导致业主无法收房,那么在房屋整改合格、达到交付标准之前,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在于开发商,业主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未实际享受物业服务期间的费用。 所以,还没收房是否要交物业费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房屋是否已经符合交付条件以及业主拒绝收房是否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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