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让签拆迁空白协议合法吗?
政府让我签拆迁空白协议,我心里很不踏实。协议上好多关键内容都没填,比如补偿金额、安置方式这些。我就想知道政府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要是签了会不会有风险,之后我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政府让签拆迁空白协议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就拆迁相关事宜,如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搬迁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这意味着,拆迁协议必须包含这些明确的内容。 而空白协议,由于关键内容缺失,无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拆迁人在签署空白协议后,可能面临协议内容被随意填写的风险,导致补偿标准降低、安置条件变差等情况。一旦发生纠纷,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同时,这种让签空白协议的行为也违反了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民事法律原则。拆迁应该是在双方平等协商、充分沟通,对各项条款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政府作为拆迁的主导方,更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拆迁工作,不能通过让被拆迁人签署空白协议的方式来规避责任或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 所以,如果政府让签拆迁空白协议,被拆迁人有权拒绝签署,并要求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将拆迁协议的各项内容明确后再进行签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