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单位停保是否合法?
我正在休产假,结果发现单位给我停保了。我不明白产假期间我也是单位员工,单位这么做合理吗?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单位在我产假期间停保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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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假期间,单位停保一般是不合法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产假的概念。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是对女职工生育权益的一种保障。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一定天数的产假,这是国家为了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其基本生活而设定的。 接着,谈谈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用人单位就有义务继续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停保,这不仅违反了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缴费义务,也侵犯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因此导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女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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