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费被扣在拆迁办是否合理?
我家遇到拆迁,拆迁评估完成后,发现评估费被拆迁办扣下了。我不太明白这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拆迁办有没有权利扣下这笔评估费,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拆迁评估费被扣在拆迁办一般是不合理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拆迁评估费。拆迁评估费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为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等情况,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所产生的费用。这笔费用通常是有明确的承担主体和支付方式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通常情况下,在政府主导的房屋征收拆迁中,征收方是评估的委托人,那么相应的评估费用就应当由征收方来承担。也就是说,拆迁办作为征收工作的执行主体,如果它是评估的委托人,就应该支付评估费,而没有理由将费用扣留。 从合同关系角度讲,如果评估机构是与拆迁办签订的评估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评估工作后,拆迁办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评估费用给评估机构。扣留评估费属于违约行为。 如果被拆迁人遇到拆迁评估费被拆迁办扣留的情况,可以先与拆迁办进行沟通,要求其说明扣留费用的原因,并按照规定支付评估费。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若仍然无法解决,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和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