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该如何申请处理?
我家房子要拆迁,可评估的价格明显低于周边房价,感觉评估不合理。我想知道该怎么去申请重新评估或者解决这个评估不合理的问题,具体要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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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白房屋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您认为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第一步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在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会书面告知您。 若您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那么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复核结果无误的,维持复核结果;鉴定意见认为复核结果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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