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是由承租方缴纳吗?
我租了一块地来做生意,最近收到通知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我不太清楚这个税到底该由谁来交,是我这个承租方,还是出租方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因为交税的事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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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土地的实际使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通常来说,如果土地的所有权人将土地出租给承租方使用,那么纳税义务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土地使用税由哪一方缴纳,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中写明由承租方承担土地使用税,那么承租方就有义务去缴纳。 要是租赁合同没有对土地使用税的缴纳进行约定,一般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也就是出租方。不过如果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也就是可能由承租方缴纳。 此外,如果土地是无偿使用的,比如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所以,土地使用税不一定是由承租方缴纳,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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