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房东委托他人全权办理是否可行?
我打算租套房子,可房东说他在外地,要委托别人全权帮他处理租房的事。我有点担心这样靠不靠谱,万一之后出了问题,责任算谁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房东委托他人全权办理租房事宜合不合法,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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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过程中,房东委托他人全权办理是可行的,这在法律上属于委托代理行为。委托代理就是指代理人在被代理人(也就是房东)的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而租房事宜并不属于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所以房东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当房东委托他人办理租房事宜时,应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这样,受托人(被委托的人)在授权范围内与您签订的租赁合同,其效力及于房东。 对于您来说,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在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查看房东的授权委托书,确认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和期限。如果之后因租房事宜产生纠纷,比如租金问题、房屋维修问题等,只要受托人是在授权范围内行事,您就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责任。若受托人超越授权范围行事,给您造成损失的,您既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责任,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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