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未按照规定时间送达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网上买了东西,商家承诺的物流送达时间都过了好几天,东西还没到。这给我造成了一些不便,我想问问,像这种物流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情况,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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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流运输中,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送达,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当我们选择使用物流服务时,就和物流公司建立了一个运输合同。这个合同里虽然可能没有明确写送达时间,但如果商家或者物流公司有过承诺,那么这个承诺就相当于合同的一部分内容。物流公司就有义务按照这个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也就是说,如果物流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送达,就属于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一旦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理论上收件人是有权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损失的。 不过,要求赔偿损失需要有实际的损失产生才行。比如因为物流延迟送达,导致收件人购买的鲜花枯萎无法使用,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因为急需的货物没按时到,耽误了收件人的生意,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等。在这些情况下,收件人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像购买凭证、聊天记录、损失证明等,向物流公司主张赔偿。但如果只是单纯的晚点送达,并没有给收件人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可能很难获得实质性的赔偿,不过可以要求物流公司进行适当的补偿,比如退还部分运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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