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权是永久有效的吗?

我之前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借了钱,现在借款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不太清楚这个抵押权是不是一直都有效,万一对方一直不解除抵押权,会不会影响我之后对房子的处置呢?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关于抵押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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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抵押权并非永久有效。在法律中,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它的设立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有权通过处置抵押物来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和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挂钩的。如果债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没有去行使抵押权,那么之后再向法院请求保护其抵押权时,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抵押权就完全消失了,只是不受法院的强制保护。 举个例子,如果甲借给乙钱,乙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借款到期后乙没还钱,从甲知道自己权利受损害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在这三年里,甲要去行使抵押权,比如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的房子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要是超过了这三年,甲再去法院请求实现抵押权,法院就可能不保护他的这个权利了。但乙如果自愿履行债务,甲依然可以接受。 所以,抵押权不是永久有效的,它受到主债权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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