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口头独家逃单是否违法?
我和一家房产中介达成了口头的独家委托协议,想让他们帮忙卖房。但后来我通过另一家中介把房子卖出去了,也就是逃单了。现在原来那家房产中介说我违法,要追究我责任。我就想问问,这种房产口头独家逃单的情况真的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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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产口头独家逃单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委托合同,它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房产交易中,当你与房产中介达成口头独家委托协议时,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委托合同关系,虽然是口头形式,但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口头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形式之一。 接着看逃单行为,在房产交易中逃单就是委托人在与中介签订独家委托协议后,绕过该中介,通过其他途径达成交易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中介能够证明口头独家委托协议的存在,以及你确实存在逃单行为,那么你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在实际中,由于口头协议的证明难度较大,中介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来证明协议的内容和你的违约事实。 所以,房产口头独家逃单在法律上很可能是违法的,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证据和法院的认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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