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婚前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打算结婚,对象提出在婚前把我的房产证加上他的名字。我有点担心,加了名字之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变成我们的共同财产了?以后万一有什么变故,这房产分割会不会有麻烦?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房产证婚前加名字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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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婚前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一般情况下,夫妻在此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婚前,一方自愿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可以看作是一种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完成了房产的加名手续,赠与行为就完成了。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具体的认定还可能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例如,如果双方在加名时签订了相关协议,对房产的份额等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就会按照协议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份额。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会视为双方共同共有该房产。也就是说,双方都对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 所以,房产证婚前加名字大概率会使房产成为共同财产,但最终的认定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对房产的归属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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