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对象在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了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了?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我在这套房子上有权益吗?很担心这方面的问题,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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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是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相当于房屋所有权人将部分产权赠与给了对方。一旦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行为就生效了,另一方就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在加名字时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约定该房屋虽然加了名字,但仍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产权份额,那么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双方的权益。还有,如果在加名字之后,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又重新约定了房屋的归属,也会以新的约定为准。 所以,婚前房屋加名字通常会成为共同财产,但最终的产权归属还是要结合具体的约定和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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