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写两个人的名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在结婚前和对象一起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在法律上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想知道这种婚前写两人名字的情况,法律是怎么认定的,会不会有什么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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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共同财产的概念。共同财产是指两个人或多个人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在婚姻法律关系中,共同财产通常涉及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 对于婚前写两个人名字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如果是房产这类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从物权登记的角度,双方对该房产都享有一定的权益。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比如两人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将两人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双方按出资比例或者约定比例共同拥有该房产。 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虽然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但实际上是一方出资,且有明确的赠与协议表明只是加名并非真正赠与对方产权份额,或者有其他书面约定该财产的归属,那么就要按照这些证据和约定来确定财产的性质。比如一方为了表达爱意在婚前买房并加上另一方名字,但明确约定该房产只归出资方所有,另一方仅为挂名,这种情况下就不一定认定为共同财产。所以,婚前写两人名字的财产一般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具体还需结合出资情况、相关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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